
▲愛犬衝出咬傷居服員,飼主反嗆對方不搭電梯才會被咬。(AI協作圖/記者唐詠絮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張姓飼主因未妥善管理愛犬,導致牠竄出咬傷一名上門服務的居服員。儘管張男坦承犬隻傷人,卻在偵查時反控對方「不搭電梯才會被狗咬」,質疑對方藉機敲詐,拒絕調解與賠償。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涉犯過失傷害罪,飼養犬隻卻未有效拘束,且犯後態度不佳,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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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隻竄出樓梯間突襲,居服員小腿受傷
根據判決書內容,被告在社區內飼養犬隻。由於住家大門損壞,牠常自行開門外出。今年8月15日上午,廖姓居服員因未持有社區電梯感應器,徒步走樓梯前往5樓服務時,犬隻突然從屋內竄出,咬傷其左小腿,造成3×1×0.1公分的擦挫傷。
飼主辯稱「不搭電梯才被咬」,拒絕調解遭法官指責
偵查期間,張男雖承認犬隻傷人事實,卻反指對方「不走電梯才會被狗咬」,更質疑對方藉機索賠、拒絕進行調解。法院審理,法官認定被告身為具備基礎智識的成年人,飼養犬隻本應善盡管束責任,其不僅未替犬隻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事後更未積極面對傷害問題,犯後態度實屬不佳。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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