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還暗護禽獸夫!何建忠社工妻2大過免職...檢追究洩密刑責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執行秘書何建忠(右),涉嫌利用職務之編篩選通報自殺個案的少女,並佯裝嫖客約出性侵得逞(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何建忠(右)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個案少女,其妻還把警方在偵辦的內容洩漏給丈夫。(圖/翻攝衛福部112年表揚典禮)

記者吳奕靖、葉品辰/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42歲何建忠涉嫌濫用職權,鎖定列管輔導個案中的16歲少女,佯裝嫖客接觸後將人約至摩鐵強制性交得逞,案經少女報警提告,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強制性交、違反個資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合併求刑10年6月;此外,檢方還查出何建忠在挨告後,妻子竟把案情以及警方在偵辦的內容洩漏給丈夫,社會局調查屬實,認定其妻違反保密原則,已記2大過並予以免職,相關刑責部分檢方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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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何建忠身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最高層主管,依法負責心理健康促進及自殺、家暴、兒虐、性侵害、精神疾病等高風險個案管理,卻利用平日監督、輔導通報個案的職務機會,透過公務系統調閱民眾個資,層層篩選後,鎖定一名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憂鬱症的16歲少女並藉機將少女約出性侵。

114年6月間,何建忠查得少女手機門號後,透過通訊軟體以暱稱「星」加好友,傳送「高雄約會嗎」、「零用錢需要嗎」、「有沒有想賺錢」等訊息,佯裝成隨機尋找性交易對象的嫖客。少女因對方知悉自己門號感到困惑,懷疑可能握有不雅照,為釐清真相並防止外流,才答應見面。事發當天,何建忠駕車到高捷五塊厝站接走少女,載往摩鐵入住後,以身體強行壓制、不顧少女哭泣與抵抗,強制性交得逞。事後何為掩飾犯行,先將數張千元鈔票放在房內桌上稱「你自己拿就不算我給你」,見少女拒收又將錢收回,離開摩鐵時仍自行把3600元塞進少女包包內,隨即將人放在超商前離去。

少女不堪受辱,事後報警驗傷並提出告訴,檢方調查,被害少女案發時確有伸手強推、不斷哭泣等明確反對行為,何建忠卻明知對方為其保護、輔導的弱勢個案,仍為滿足一己私慾下手犯案,對少女身心造成重大傷害,建請法院就強制性交罪從重量處8年徒刑、個資法部分判處3年,合併求刑10年6月,以示儆懲。

更誇張的是,何建忠得知遭提告後,竟透過在社會局家庭防治中心任職的妻子,洩漏案情及警方偵辦內容給他本人。社會局調查認定情節屬實,已依違反職務保密原則,對其妻記2大過並免職;至於是否涉及刑責,地檢署表示已另案偵辦,細節暫不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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