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案判刑定讞 主謀曾耀鋒判13年、女友張淑芬9年6月

▲▼im.B詐騙案二審宣判,曾耀鋒、張淑芬,以及被害人。(圖/記者吳銘峯攝)

▲im.B詐騙案主嫌曾耀鋒(右)、張淑芬(左)分別遭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標榜媒合借貸投資、卻涉嫌以假債權吸金的im.B平台,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包裝「龐氏騙局」,坑殺數千人,吸金高達90億元。最高法院30日將本案部分確定、部分撤銷發回。定讞的部分為主嫌曾耀鋒被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有期徒刑13年、女友張淑芬有期徒刑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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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耀鋒(51歲)曾有槍砲前科遭判刑2年6月定讞,但卻逃亡遭到通緝,他對外謊稱假名「曾國緯」,並為川晟集團實際負責人。川晟集團旗下的台灣金隆公司,多年前推出某P2P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為「我是銀行家I am Bank」縮寫。該平台業務員招攬想借錢的人向外推銷推銷債權認購方案,並向會員約定保證支付年利率6%至13%不等之利息,騙取投資人匯款至人頭戶、交付投資款,向投資人吸收投資款。

此外,曾男也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包裝其「龐氏騙局」,包含時任監察院長陳菊、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台南市長黃偉哲、基隆市長林右昌等政要,均與其合照。甚至宜蘭選出的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還無償使用曾男提供的辦公室與座車。有不少投資人因此被騙,據檢方統計,從2016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止,匯入人頭戶內的金額總計高達83億4,439萬326元。

但其實該集團是以「老鼠會」模式經營,根本就沒有實際投資獲利。最後因每月支付上千萬元利息、資金缺口越滾越大而崩盤。檢警逮捕曾耀鋒,以及他的女友張淑芬,之後將包含曾男2人在內的30餘人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曾耀鋒重判有期徒刑16年6月、併科罰金250萬元,張女判刑12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元,2人還須共同沒收犯罪所得71億2,535萬2,500元。其餘共犯也分別遭判刑7年到1年不等刑期。

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改認定曾男等人不法獲利為35億2,649萬8,082元,改將曾男判處有期徒刑16年、併科罰金240萬元;張女改判有期徒刑11年6月,併科罰金14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0日將本案部分確定、部分撤銷發回。定讞的部分為曾男有期徒刑13年、張女有期徒刑9年6月。2人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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