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錦新大樓一樓逃生通道因租約糾紛,工人受指示前往砌磚隔斷通行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錦新大樓近年屢因逃生通道租約問題登上新聞,由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父親林志郎擔任負責人的旭曜資產管理公司,去年1月被住戶發現疑似派人在通道砌牆,阻隔逃生通行,台北地檢署30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余姓水泥工,至於旭曜負責人林志郎等2名高層,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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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中山區的錦新大樓前身為飯店,在39年前發生火災意外,當時帶走19條人命,之後陸續發生縱火、情侶雙屍命案,加上人員進出管制鬆散,曾有多起從頂樓墜落意外,當地繪聲繪影許多靈異傳說,因此有「猛鬼大樓」、「最猛凶宅」、「台北第一凶宅」等稱號。
據了解,錦新大樓部分產權屬李婉鈺家族的公司旭曜資產所有,大樓管委會在2004年就和李婉鈺簽約,租用一樓約43.95平方公尺(約13坪)的區域,做為住戶逃生通道使用,後來旭曜公司在大樓出入口張貼公告,表示因為管委會積欠數百萬元租金,要將通道收回。
2023年1月3日,果然有名余姓水泥工,在通道間用砌起紅磚牆,管委會主委周朝陽見狀,直接將水泥未乾的磚牆踹倒,雙方爆發激烈爭執,事後周朝陽被依毀損罪起訴,法院認為大樓還有一般通行用的小門,且當時沒有發生火災等警報,無必須立即將磚牆推倒的緊急情事,認為周朝陽不能以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當成阻卻違法事由,判罰金2千元,緩刑2年確定。
周朝陽另外告發旭曜資產負責人林志郎、副總經理翁自清及現場余姓水泥工涉嫌損壞或壅塞致生往來危險罪,但余姓工人聲稱,是受到一名「詹有義」老闆委託前往施工,加上林志郎、翁自清都不在事發現場,無證據顯示2人與砌牆決策有關,全案僅余姓工人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另2人則罪嫌不足,目前正由警方調查「詹有義」真實身分與涉案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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