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新光三越今年2月發生氣爆,釀5死35傷嚴重慘劇。(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今年2月發生氣爆,釀5死35傷嚴重慘劇,歷經多月調查,傳訊被告及證人多達89人次,台中地檢署今天(30日)偵結,認新光三越中港店當時進行12樓櫃位改裝工程期間,未依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也未提報相關消防計畫,施工前未關閉瓦斯總開關,導致瓦斯管線在拆除作業時破損,瓦斯持續外洩,最終因電動工具火花引發氣爆,全案將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及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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