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80億歐元換蕭美琴演講北院不罰 外交部無法接受:研議救濟方式

▲▼副總統蕭美琴在IPAC布魯塞爾年會的「台灣專題」場次發表演說。(圖/翻攝自Facebook/林佳龍)

▲副總統蕭美琴在IPAC布魯塞爾年會的「台灣專題」場次發表演說。(資料照/翻攝自Facebook/林佳龍)

記者詹詠淇/台北報導

有關特定人士散布副總統蕭美琴出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活動涉及我方資助80億歐元等錯假訊息,台北地方法院頃裁定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外交部今(18日)表示,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惟對於本案最終未予處罰之結果無法接受,針對本案,外交部將協調相關單位及研議後續救濟措施及應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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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蕭美琴月前應邀出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峰會」,於歐洲議會發表演說;不過,有網友發文稱「法國BBC報導,台灣捐了80億歐元(約2800億新台幣),讓副總統上去噴了20分鐘口水」,刑事局鎖定陳姓男子,於陳男從日本返台時帶回詢問。台北地院認為,該等訊息無法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與社會秩序維護法構成要件不符,裁定不罰。

▲陳姓男子造謠台灣砸錢讓副總統蕭美琴赴IPAC演講。(資料照/桃園機場記者聯誼會提供)

對此,外交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說明,外交部注及我司法機關就本案所作裁定,已明確指出該特定人士於網路散布關於相關說法並非事實,屬於虛假訊息;判決也指出,被移送人明知相關資訊不實,仍故意向公眾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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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上述認定已清楚說明,本案相關內容缺乏任何事實基礎,屬惡意錯假訊息,並非基於合理查證或公共利益所為的意見表達。

外交部必須指出,當前國際情勢嚴峻,我國長期面臨境外敵對勢力運用錯假資訊進行輿論操弄,對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已造成嚴重影響。本案當事人的錯假言論實涉及我外交政策、對外關係及國家領導人活動,已被境外敵對勢力利用,進而操作輿論、擾亂社會大眾認知。這類訊息的危害,已非單純個人言論爭議,而是關乎整體公共利益、國家安全與民主制度運作的問題。

外交部先前依法報案,目的即在防止明顯不實且具高度誤導性的訊息持續擴散。錯誤資訊不僅無助於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反而會扭曲事實、破壞民主社會賴以運作的資訊基礎。外交部重申,錯假訊息本質上不屬於言論自由所欲保障的範疇,民主法治國家也普遍認為,即使是政治性言論,其言論自由的行使仍應以事實為基礎,並不得損害公共利益與社會安全。

外交部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惟對於本案最終未予處罰之結果無法接受,針對本案,外交部將協調相關單位及研議後續救濟措施及應處方法。期盼未來相關案件法院審酌案情時,針對當前國家實際面臨的挑戰、國際局勢、資訊戰風險及國家安全環境等整體脈絡下加以衡量,共同守護我國民主社會的制度運作與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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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外交部, 蕭美琴, IPAC, 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