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媽酒店上班!女嬰陪吸「二手毒煙霧」嗆奶亡 毛髮驗出K他命

▲台南地檢署偵辦林姓調查官涉貪案,指揮調查局中機組南下搜索,檢方今日凌晨聲押禁見。(記者林東良攝)

▲台南酒店小姐帶剛出生女兒上班,女兒因嗆奶亡,檢方在血液根毛髮驗出多種毒品。(資料照/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劉人豪/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酒店小姐生下女兒後,就帶著女兒到工作的酒店陪侍,但她與客人在包廂內吸毒,女兒10個月大時因嗆奶導致死亡,檢察官在女嬰血液、毛髮驗出多種毒品,檢方依家庭暴力罪之妨害幼童發育,經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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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陳姓女子於台南市善化區某酒店擔任公關人員,且曾有毒品前科,陳女於2024年5月18日至2025年3月7日間,將出生沒多久的女兒一同帶至其所工作的酒店陪侍,使女嬰長期與正在施用毒品的客人近距離共處一室,致直接吸入、接觸含有愷他命等毒品成分二手煙霧。

女嬰於2025年3月8日11時許,因嗆奶併吸入性肺炎導致死亡,經檢察官相驗並督同法醫解剖後,於女嬰血液檢出含有Ketamine(0.011μg/mL)成分,且女嬰毛髮亦驗出含有4-Chloromethcathinone(合成卡西酮類化學合成物質)、Mephedrone(俗稱喵喵,卡西酮類化學合成物質)、Ketamine及其代謝物NorKetamine等多種毒品成分。

陳女於偵查時坦承不諱, 陳女有施用毒品前科,應可知悉毒品具成癮性、濫用性,長時間吸入燒烤毒品產生煙霧亦會影響大腦功能,可能造成包括注意力、記憶力和反應時間等認知功能受損,且女嬰為未滿1歲幼兒,對毒品之耐受力、代謝能力較成人為低,長期或慢性暴露在含毒品煙霧之環境下,自有妨害身心發育及身體自然發展危險,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