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檢舉他藏槍彈 家暴男喊冤「被栽贓」二審仍判6年

▲▼槍械。(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槍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鍾姓男子對女友施暴後被趕出同居愛巢,沒想到前女友「葉子」(化名)在整理房間時,竟在衣櫃深處發現一個裝滿「軍火」的袋子,內含一把改造手槍和多達48顆各式子彈,讓葉女嚇得花容失色,立刻報警「大義滅親」,不甘被逮的鍾男氣得跳腳,上訴法院時竟瞎扯是前女友「葉子」和熟識的警察「設局陷害、栽贓嫁禍」,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發現,鑑定報告上鍾男藏槍的手套上,就是他自己的DNA,因此仍判決鍾男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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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這起離譜的藏槍案發生在去年,鍾男因對葉子施暴,在同年11月被趕出鳳山區的住處,兩人緣分也到此為止,今年2月,葉子整理房間、準備展開新生活時,意外翻出一個袋子裡赫見改造手槍和近50顆子彈,當場嚇到腿軟,雖然葉子住在鳳山,卻沒有報請轄區處理,而是向熟識的林園分局警員報案,循線將鍾男法辦。

高雄地院一審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重判鍾男有期徒刑6年,併科罰金12萬元,鍾男不服上訴,喊冤質疑葉子刻意跑去林園分局報案「有違常理」,還反控她根本是與警察「聯手設局」。

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調查後,發現警用密錄器錄影紀錄雖然有覆蓋的問題,但現場查扣裝槍彈的手套上,驗出明確的鍾男DNA,加上葉子和其他證人的證詞一致,法官因此駁回鍾男的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