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於南投中台禪寺上禪修班,竟在寺內多次下藥迷姦師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南投報導
南投中台禪寺禪修班驚傳下藥迷姦案,一名李姓師兄在飲料內加入含有FM2成份的安眠藥後,趁師弟昏迷時,在禪寺內強行對他口交、打手槍,還將過程通通拍下,17天內密集逞慾8次。全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法官依李男犯3個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罪,5個以藥劑犯強制猥褻而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罪,合併處7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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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李男於去年11月10日22時許在中台禪寺內,將FM2摻入禪修班學弟阿偉(化名)的飲料內,趁阿偉陷入昏睡,撫摸阿偉下體「打手槍」並對他口交,同時以手機拍下犯案過程,儲存在電腦和行動硬碟收藏;隔天李男又在寺內迷昏阿偉,對阿偉猥褻得逞,並拍下「打手槍」過程。李男食髓知味,接下來於同月22日到27日,連續6日以相同手法每晚對阿偉猥褻、性交。李共計侵犯阿偉8次,並通通用手機拍攝紀錄。
案情爆發後,警方查獲性影照片87張、錄影擷取照片8張、性影像影片檔等證據,李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李男雖坦承犯行,但辯稱他因罹患失眠症,長期就醫並領取安眠藥物,下藥時並不知道安眠藥裡含第三級毒品FM2成分。
南投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李男為滿足私慾,下藥對禪修班師弟性侵、猥褻多達8次,對師弟身心造成嚴重影響,但確實可能不知道該藥品含有第三級毒品,下藥是為了迷昏他,而非對他施用毒品或讓他成癮。另審酌李無前科,素行尚可,已和師弟調解並分期賠償中,目前從事股票投資、收入不穩,須扶養父親並支付2個妹妹的醫藥費等一切情狀,依李犯3個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罪,5個以藥劑犯強制猥褻而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罪,合併處7年4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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