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混血小網紅楊男替人討債動手打人,逃過殺人未遂罪。(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綽號「英國」的楊男自稱以經營自媒體維生,還自詡為「混血89」,結果協助友人討債時,對被害人頭部猛踹,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楊男說自己車上有西瓜刀,但沒使用,不算殺人未遂,法院認為有理由,改以重傷害未遂論處3年6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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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0日,楊男被綽號「判官」的洪姓男子,找去與一名余男談判,一行人跑到太平區一間摩鐵,結果洪男自行先離去,楊男跟小弟藍姓少年與余男發生爭吵,余男要落跑時,被楊男踢踹頭部,導致余男重度昏迷,警方循線將人逮捕到案,檢方依殺人未遂起訴楊男。
▲楊男稱自己有帶刀,但沒使用,不算殺人未遂,法院認同。(圖/記者許權毅攝)
楊男於審理說,自己沒有要致余男於死地,沒有殺意,是自己酒後控制不了,又跟被害人有肢體衝突。事發前一晚,就開始喝了冰結、紅酒以及威士忌,酒有混到,才會控制不了,若自己有殺意,應該會拿起西瓜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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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楊男確實只有徒手、腳踹攻擊,導致被害人倒地不起後,就離開現場,始終沒有使用西瓜刀,與一般殺人者持凶器持續攻擊之樣態有別,難認定有殺人致死直接或間接故意,改以重傷害未遂論處。
法院認為,楊男不思理性方式處理就分,雙方未能調解成立,考量楊男從事自媒體、收入不穩定,以及需扶養病母等情,判處3年6月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