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年底後廚餘餵豬將全面終止,116年開始改用飼料養豬。(圖/台南市政府農業局)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行政院宣布,自民國116年開始將不再允許以廚餘餵養豬隻,相關禁令明年12月31日屆期後生效。台北市環保局也同步規劃調整廚餘回收制度,原本區分養豬廚餘與堆肥廚餘的做法將走入歷史,預計於年底前正式公布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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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4日院會通過「非洲豬瘟防疫及廚餘處理政策」調整方案,明訂廚餘餵豬期限只到明年底,116年起全面導向使用飼料方式飼養豬隻,不再以生廚餘作為飼料來源。
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接受訪問指出,台北市每日家庭廚餘約126公噸,其中大部分屬可用於堆肥的生廚餘。新制上路後,未來民眾倒廚餘時不再分紅桶、藍桶,全數都會以堆肥回收為主,細節確立後將對外公布。
北市環保局也提醒,丟棄廚餘請先瀝乾水分、勿混入一般垃圾或異物,否則開罰1200元到6000元。並呼籲「按需求購買、避免造成浪費,吃多少買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