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營水產店的老闆認識花店老闆娘,與對方發展出婚外情。(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已婚的男子阿勇(化名)在某處經營水產店,沒想到認識了經營花店的老闆娘小莉(化名)以後,竟跟對方發展出婚外情,更是誇口「我這根大排長龍」、「我入珠最大顆,女生愛不釋手」等話語,氣得阿勇的元配一狀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審簡易庭審理後,判小莉須賠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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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勇2013年間與元配結婚,約2021年開始在一處經營水產店,進而認識在附近開花店的老闆娘小莉。怎料認識得愈久,2人的關係也愈走愈偏,小莉明知阿勇已婚,仍舊與對方發展出感情,除了見面、吃飯以外,阿勇還稱呼對方「老婆」,更是會發送生殖器的照片給小莉。
除此以外,2人也曾說出「我這根大排長龍」、「我入珠最大顆,女生愛不釋手」、「現在太細,X不爽」、「你一直抽搐」、「你嫌不夠粗」、「你的再粗一點就很完美」、「怎麼照片看起來,我很長」等話語,氣得阿勇的正宮一狀告上法院,向小莉求償50萬元。
對此,小莉則辯稱,在阿勇開店前並不認識對方,是因為受到主動追求,加上阿勇自稱單親、獨力扶養2名孩子,才會誤信謊言,與對方發展成情侶關係。
不過,由於在小莉、阿勇的對話中,2人曾提及,「你老婆也說你小,又不是我嫌小」、「你老婆也嫌,不是我」等話語,法官最終不採信小莉的說法,衡量雙方條件後判賠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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