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色公公逞獸慾媳婦懷孕引產,還在手術同意書代簽兒子名字。(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女子在丈夫入獄後,生活仰賴公公援助。豈料,公公竟兩度對她性侵並因此懷孕,並在墮胎手術同意書的「配偶欄」代簽兒子姓名,寫下「願負法律責任」,企圖掩蓋犯行。經法院審理,他辯稱因阻止媳婦「討客兄」才挾怨報復,帶她去墮胎是「怕被說閒話」。但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他犯下2個「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應執行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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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女子小莉(化名)與丈夫結婚後,便與公公同住。由於小莉沒有工作收入,且丈夫又入監服刑,導致她與兩名年幼子女的日常生活開銷,絕大部分只能依靠公公的援助。
案發於3年前年,當時公公趁家中無人之時,在住處性侵媳婦得逞,因此懷孕。經婦產科診所檢查,確認已懷孕2個月。離譜的是,他竟親自陪同媳婦至同一診所進行藥物人工流產手術。更誇張的是,更在手術相關同意書的「配偶欄」及「立同意書人欄」上,偽簽了自己兒子的名字,並加註「願意負法律責任」。
丈夫出庭時也證稱,他當時在監服刑,對妻子懷孕及墮胎一事完全不知情,也未曾授權父親代簽。而小莉墮胎6個月後,公公再度闖入其房內性侵得逞。過程中,小孫女敲門「為什麼鎖門」,他才被迫停止。小莉身心受創一度緊急送醫,其友人也出庭為她作證。
對於媳婦指控,色公公全盤否認。他辯稱,家裡還有其他家人,她若被侵犯為何不大叫?他更聲稱,媳婦懷孕是因為「外遇」,他陪同墮胎是受其拜託,因為「顧慮在村內會被說閒話、沒面子」。甚至反控,是因為阻止她與別的男人約會才誣告他,不過女子未等到正義已於2023年3月過世。法官認為,說詞前後矛盾,嚴重不合常理,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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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他身為公公,竟為滿足私慾,利用家庭權勢關係兩度性侵媳婦,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甚至因此懷孕墮胎,惡性非輕,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見悔意。因此,分別就兩次犯行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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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