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今年5月間酒後突然拿著一瓶裝有汽油的寶特瓶,並向鄰居放話「這罐95的,送你們去死」,隨後將汽油潑灑在鄰居家門口的道路上,再用打火機點燃,幸好火勢很快就被撲滅,沒有波及他人。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10個月。
▲阿輝在鄰居家門口的道路上潑灑汽油並點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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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阿輝今年5月間酒後因不明原因,竟拿著一瓶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前往鄰居家,然後向鄰居說出「這罐95的,送你們去死」等話,接著放下寶特瓶離開;過了大約9分鐘,他再度返回並向鄰居討回寶特瓶,下一秒卻把瓶中的汽油潑灑在鄰居家門前的道路上,再用打火機點燃。
鄰居證稱,阿輝第一次拿來寶特瓶的時候,他正在和朋友聊天,兩人都覺得怪怪的,所以沒有理會,阿輝第二次過來的時候就把汽油潑灑在地上並點燃,他看見火勢越來越大很危險,加上門口有金爐跟機車,擔心火勢會一發不可收拾,就趕緊跑回家中拿出滅火器滅火。
而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火勢已經被鄰居撲滅。阿輝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輝和鄰居並無宿怨,他卻無故點燃汽油恐嚇鄰居,引發不小的火勢,顯見手段激烈,惡性及犯罪情節都不輕,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也與鄰居達成調解,最終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且不予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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