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7、18「分手費」多少? 李四川:新壽3年花的成本都願承擔

▲▼蔣萬安向民眾黨及新黨黨團說明重大議法案。(圖/記者鄭佩玟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鄭佩玟攝)

記者鄭佩玟/台北報導

新壽昨鬆口在北市府同意返還北士科T17、T18「已支付的相關成本」前提下,雙方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但「已支付的相關成本」為何?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23日)受訪表示,下午就會與新壽聯絡,看看他們所謂的成本經費是多少錢,再啟動合意解約的程序;台北市長蔣萬安則說,北市府今天就會啟動,與新壽談後續合意解約細節,一切就是依法、依合約進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談及「分手費」,李四川說,沒有設定,只要新壽說明這三年花費的成本,市府都願意承擔。

蔣萬安則說,今天會啟動跟新壽合意解約的細節,後面還有很多作業要處理,一切依法依合約進行;分手費部分,蔣萬安說,需要跟新壽坐下來談,看他們提出什麼想法,怎樣才能順利讓新壽北市府合意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