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爆發理賠詐欺內鬼案。(示意圖/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前理賠專員楊亞儒,熟知「20分鐘快速理賠」制度與控管鬆散,長達1年多利用掌握同事帳密,勾結5友人偽造事故資料,共詐得2389萬2945元。士林地院21日宣判,楊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沒收1562萬6023元不法所得;5共犯則各判2年並併科罰金,因全額賠償且獲原諒,全獲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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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楊男擔任理賠專員,熟悉公司Vlife、LSP系統與「20分鐘快速理賠」制度,發現實務上理賠人員因案件量大,經常互相共用帳密,1人同時負責初審與覆審,形同內控機制失效。
楊甚至非法取得4名同事的帳密,將收件、審核、覆核權限集中在自己手中,再以「事後分贓」為誘因,找上陳男、林男、陸男、康男與康的妻子白女,利用保單虛構事故進行不實理賠。
整起犯行非一次性操作,而是從起意到落網共歷時約1年1至3個月,透過多次理賠請領,總計詐得2,389萬餘元。台壽內部稽核注意到5名共犯出險紀錄異常頻繁且多數未附醫療必要文件,進一步查核才揭露全案。
6名被告在審理過程中全數坦承犯行,主嫌楊男辯稱,因聽聞共犯陳姓同窗父親中風、母親負債,以及林姓同窗母親罹癌,心生同情才萌生詐保念頭,並提出報案資料與對話紀錄,主張自己曾主動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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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則指出,楊將大部分贓款揮霍於酒店消費;保險公司代理人批評他「擠牙膏式認罪、毫無悔意」。其餘共犯以經濟壓力、一時失慮為由。5名共犯已與公司調解或訴外和解,賠償金額甚至超過各自分得金額,並全數履行完畢獲諒解;楊僅賠50萬元,其餘部分遭法院沒收或追徵。
法官斥,保險制度是一種「一人有難、大家平攤」的社會安全網,仰賴最大誠信原則,楊身為理賠專員,卻反利用職務漏洞慫恿多人共同詐保,破壞整體社會信任,「情節惡劣,不宜輕縱」。考量其餘5名共犯均為初犯、犯後自白且積極賠償,認再犯風險低,依刑法第74條宣告緩刑5年,且免附加負擔。
合議庭依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楊男有期徒刑4年,iPhone 14 Pro Max遭沒收,未扣案不法所得1562萬餘元沒收或追徵。其餘陳、林、陸、康、白等5名共犯均判2年,併科罰金18萬至30萬元,全獲緩刑5年;其中陳、林、陸、康使用的iPhone手機均遭沒收,白女手機因未作為犯罪工具則未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