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撒釘怪客」邊騎車邊撒鐵釘遭逮捕。 (圖/記者陳宏瑞翻攝,下同)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林園、小港區去年底出現「撒鐵釘怪客」,一名53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到處撒鐵釘,警方獲報後將他逮捕,依妨害往來公眾安全罪送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但被裁定交保,事後警方會同衛生局將陳男強制送醫,檢方也將陳男起訴。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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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邱於軒是去年10月19日臉書揭露,有許多鄉親向她反映,有撒釘子怪客出沒,她已請林園警分局盡快查。警方獲報後於20日下午2時許,循線逮捕這名撒釘怪客,男子被捕時腰間還掛有一整杯的鐵釘及玻璃瓶。
警方初步調查,涉案的陳男覺得有人在跟蹤他,才會沿途撒釘,陳男並非首次犯案,他4月29日、5月3日、5月7日晚間也曾在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民益路口南下慢車道,騎乘機車朝快車道投擲玻璃瓶。
警方詢後依妨害往來公眾安全罪將陳男送辦,檢方復訊後,除了妨害往來公眾安全罪,再添一條強制罪,且有反復實施之虞,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陳男無保請回,由於陳男不斷做出脫序行為,林園分局會同消防局及衛生所將其強制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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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辦後,認為陳男在警詢和偵訊時都坦承犯行,犯罪事證明確,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後,考量他犯後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一切具體情狀,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