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8日在傳喚蔣家第4代蔣友青後,認為他連續3個用電子郵件及臉書等工具,揚言對美國學校師生不利,已涉犯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4款的規定,並有事實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此,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士院則已收案,羈押庭將在稍晚召開,決定對蔣友青採何強制處分。

全案是由台北巿士林警分局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林地檢署表示,承辦檢察官今天在傳喚被告蔣友青到庭說明後,從他供述的情節及相關證據顯示,認定他的行為已涉有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他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第1項第4款的規定,檢送相關卷證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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