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鄰居眼中「活潑老闆娘」,情夫咬出她殺夫。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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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32歲婦人黃郁玲無視有夫之婦身分,2年前與小她11歲的現役軍人黃乃文有染,因買驗孕棒被發現,隔年七夕情人節,黃女在家中與黃男嘿咻3次後,唆使小情郎殺死丈夫,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黃女無期徒刑確定。
民國100年6月,黃女被丈夫發現買驗孕棒,丈夫質問已有半年時間沒發生關係為何買驗孕棒?兩人因此起口角,加上夫妻倆常為錢爭吵,黃女多次教唆黃男殺死丈夫,揚言要讓丈夫從地球上消失。
同年8月6日是農曆七夕情人節,黃郁玲趁丈夫外出送貨,又與小乾弟在家中連續嘿咻了3次,色誘唆使黃男只要殺死丈夫就會嫁給他,並以丈夫有數百萬保險為由,可先花80萬元買凶合力下手,黃男決心下手,並說乾姐若怕就不要待在家裡。
檢警發現死者脖子有勒痕,研判是他殺而非自殺,隔天(8月7日)循線找到黃乃文,黃男一開始提不在證明否認涉案,但是潘男被突破心防,供詞破綻百出,黃乃文才承認說,乾弟要他殺死丈夫再嫁給他,黃男在101年被最高法院宣判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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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郁玲涉案部分,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認為她身為人妻,未能忠於婚姻已有不該,竟又對夫不忠,唆使他人買凶殺夫,惡性重大、心狠手辣,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考量潘家榮年輕識淺,未有前科,犯後自首等,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