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忠孝東路四段交叉路口。(圖/取自Google地圖)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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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姓男子騎機車取巧,在台北市基隆路一段與忠孝東路四段交叉路口規避禁止右轉規定,先牽機車變換車道後再騎車右轉,被警方攔停又逃逸,遭罰3600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定開罰有理,判他敗訴。
►違規右轉要罰,「牽機車」走斑馬線也要罰。
►牽車「偷吃步」違規右轉開罰,交通員警建議待轉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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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假如認定牽車未違規,不但形同鼓勵民眾脫法,還將提高交通往來的風險,有紊亂交通之虞,因此判決左男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