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台鐵「1女戰18男」性愛趴,參加的男子爆料當天有將近一半的人都有和女主角小雨發生關係,而且大部分時間窗簾是打開著;而爆發一星期來,女主角小雨未成年只有17歲,這樣一來參與的所有男生全部都有刑責,最重可能被判10年。至於主辦人蔡姓男子檢方複訊後,認為他有串供之虞聲請羈押,院方認為蔡姓男子已經認罪無羈押必要,直接將他飭回,等於是打了檢方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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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法院聲押庭開不到10分鐘,院方竟然將他飭回,蔡男的委任律師說,「就飭回」,他表示院方認為他沒有串供疑慮,所以獲得飭回。
法官認為多數參與的人已供述經過,沒有勾串證人之虞
板橋地方法院庭長樊紀康指出,「本件多數參與的人,已經在警察局也詳細的供出案發經過,因此法官認為被告並沒有勾串證人之虞。」
參加的男子說,當天有將近一半的人都有和女主角小雨發生關係,而且大部分窗簾都是打開的,只有火車靠站時才拉上窗簾,就是想尋求刺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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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從蔡姓主嫌家找到當天沒用完的保險套、漱口水等衛生用品,計畫周全,懷疑他不是第一次辦性愛派對。
小雨僅17歲,車上參與的人罪大條了!
事情爆發後,女主角神隱7天終於被警方找到,而她竟然只有17歲,這樣一來,車上參與的人不管有沒有和少女發生關係,除了妨礙風化,還違反兒少性交防治條例,恐怕最重會被處10年徒刑,通通難逃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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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現在25人只有12人到案,檢方認為有串證之虞必須羈押,院方卻直接將蔡姓主人飭回,雙方認知差很大,等於是給檢方打了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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