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電價凍漲決議屬「建議性質」 綠批藍白執意惡搞:只有政治動機

▲▼民進黨團輿情回應 電業法相關。(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團回應電業法相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昨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所提電價凍漲公決案,實際上,此類提案院會多決議為「建請行政院研處」,為建議性質、未有具體法律效力,經濟部昨也表達尊重,但仍依法執行電價審議結果。對此,民進黨團今(1日)回應,藍白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是政治動機,想要打擊政府跟台電。若電價沒有合理反映成本,而一再由公務經費補貼用電大戶「劫貧濟富」,謝謝國民黨、民眾黨的建議案,行政部門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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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昨天立法院用決議方式取代法律,推翻過去修法,電業法49條非常清楚,2017年立法院修法完成,明定各項電費相關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需要有完整計算公式,並由中央機關核定後公告;也規範任何辦理電價收費事項審議及核定,應當邀集學者專家、民間團體、政府機關組成審議委員會。

吳思瑤指出,相關計價公式行之有年,這樣的執行下完備電價調漲或調降相關程序,一切依法辦理,立法院不能用決議取代過去立法,這是違反自己法律的決議,電業法49條清楚說明,電價這些作為屬於行政機關權力,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對於相關決議法律效力,吳思瑤表示,即便對於執政黨嚴肅批判的聯合報,今天也引用大法官釋字解釋,若立院決議逾越或牴觸其職權行使範圍,這樣的決議就是建議性質,未有具體法律效力,行政機關尊重立院做出決議,反映部分民意也給行政機關政策執行更多參考,但決議不能凌駕法律,這樣牴觸或逾越職權範圍,就是沒有具體效力的建議性質。

吳思瑤指出,早在國民黨跟民眾黨提出凍漲電價兩個決議案時,就透過各種方式跟兩個黨團溝通跟說明,硬要做這種民粹提案法律效力大有問題,為何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就是政治動機,想要打擊政府跟台電,用民粹立法帶風向,讓民眾以為只有國民黨跟民眾黨關心人民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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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強調,若電價沒有合理反映成本,而一再由公務經費補貼用電大戶,形成用電不公平跟不正義,變成劫貧濟富,再次說明,國民黨、民眾黨執意惡搞,謝謝他們的建議案,行政部門會參考。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表示,當初這樣修法,就是希望電價審議回歸專業跟明確法治程序,不要受到太多政治干預,這是清楚原則,在野黨是人數多數,但可以因為這樣逼行政部門違法嗎?粗暴用各種決議案要求行政部門做超出職權之事,毫無法治跟權力分立概念,若照在野黨通過決議處理,就是用全民資產補貼用電大戶「劫貧濟富」,用越多補越多,在野黨為何要圖利用電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