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狼師對少女環抱揉胸20次!狡辯「安撫她」 賠百萬獲緩刑

▲桃園市涂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女性友人姊妹等人到桃園區某KTV唱歌,結束後趁送泥醉女子返回租屋處,竟乘機脫褲硬上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狼師對少女環抱猥褻20次,狼師賠償百萬元換得緩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某補習班許姓老師,2022年間輔導一名國中少女時,竟多達20次從背後強行環抱女學生,還大力揉胸,犯行都被監視器拍下來,許男卻辯稱「在搔癢」、「安撫、讓她開心」。一審將許男判刑2年,上訴二審時,許男賠償百萬元達成和解,高院因此改判許男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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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許男在台北市中山區某補習班擔任數學科輔導老師,案發於2022年12月10日晚間6時至8時間,當時2人在教室內單獨進行數學科課後輔導。而後許男要求少女起立到教室前方螢幕解答,許男利用少女站在螢幕前之機會,接續20多次站在少女身體後方,伸出手環抱少女側腰;他不顧少女多次掙脫、閃躲之反抗舉動,將手上滑並撫摸、揉捏少女之胸部。

少女之後返回座位,但許男仍走近蹲下,對少女環抱、揉捏胸部、腹部。少女不滿,事後報警處理,許男遭檢警偵辦後,被依照「加重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許男否認犯案,辯稱「案發時我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注意到,我只是想要讓教室的氣氛快樂、輕鬆」、「在搔癢」、「安撫、讓她開心」。一審法院不採信,將他判刑2年。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許男改口認罪,並承諾賠償100萬元,雙方達成和解,許男也先行給付12萬元給與少女。全案於30日宣判,高院仍認定許男有罪,判刑2年,但改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性別平等方面之法治教育課程參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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