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右轉「傻收900元罰單」 全場吵翻:這能偷拍檢舉?

▲▼             。(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

▲原PO機車輪胎壓槽化線,遭後方民眾檢舉。(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提醒大家,$900!」一名騎士無奈表示,最近收到一張900元罰單,看了上方違規照片,原來3月27日晚上7點多,他在某路口右轉壓到槽化線,被後方民眾檢舉拍下。文章曝光後,網友吵翻之餘,不少人驚呆拋問「現在不是1200元以下不接受檢舉魔人檢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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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貼出兩張照片,可見他右轉騎行,但因為壓到外側槽化線上,遭到後方民眾檢舉,吃上一張900元罰單,讓他既生氣又無奈。

文章曝光後,網友激烈回應,「吃到這單真的會很X」、「可悲這種也檢舉,騎太邊邊也有事」、「說真的,第一次看到彎道有槽化線的」、「我也被罰過,真的900元」「畫那個線的意義在哪?意圖害人違規?而且原PO也沒影響誰吧?檢舉這個的意義是?」「陷阱真多」。

也有人直言,「槽化線不能行使(駛)大家都知道吧,哪需要提醒」「要習慣!目前全彰化縣,新增很多槽化線,有白的也有黃的」、「駕照怎麼考的?考過駕照的人,應該都知道不能跨吧?難怪一堆機車跨越雙黃線,以為路都他家的」、「本來就不能騎到槽化線」。

一票網友也拋問,「現在還可以偷拍檢舉嗎?」「現在不是1200元以下不接受檢舉魔人檢舉了嗎」。其他人回應,「1200元以下不接受檢舉是限定10種常見違規,原PO這種不在範圍內」、「先送10項,(草案)還沒通過,就算通過,年底前不一定能跑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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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到的10項「罰鍰1200元以下輕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後續行政院將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三讀通過後才會上路。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31條第6項)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第31條之1第2項)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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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2款)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款)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0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