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下週辯論「死刑存廢」 國民黨團喊話:不該過度干預立法權

▲▼國民黨團召開「死刑存廢  人民作主!」記者會 傅崑萁。(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團召開「死刑存廢 人民作主!」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針對死刑議題,大法官訂4月23日在憲法法庭辯論,並在7月做出死刑是否違憲的宣告。國民黨團今(19日)召開記者會,強調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的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應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民黨團呼籲大法官們,死刑的存廢可以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該由司法院來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實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尤其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的行為,不僅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

總召傅崐萁表示,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卻看到執政黨到目前為止,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而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廢死議題,進行終結辯論。國民黨團對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感到憂心忡忡。當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預見的,未來還會有多少重大刑案會發生。

傅崐萁表示,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的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的安全,憂心忡忡。

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鄭重呼籲大法官們,對於死刑存廢千萬不要擴權,侵犯立法權。現在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經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將成為這些人的犯罪天堂。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思銘提到,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中可知,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

藍委翁曉玲表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

翁曉玲說,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國民黨團提出的「法庭之友」法律意見書,翁曉玲說明六大面向,一、法制史從未廢死。二、司法釋憲承認死刑存在。三、主流民意反對廢死。四、廢死非絕對價值,非國際強制。五、美國經驗:不輕言違憲,強調比例原則、正當程序。六、死刑存廢屬立法權,非司法權。

翁曉玲認為,死刑仍有正當化的基礎,是目前社會控制犯罪的必要之惡手段,當國民認為一般法律感情,仍有存在死刑的必要,大法官就不宜做出死刑違憲。除非當國民對法律感情出現變化,認為死刑是殘忍不堪時,這時再由立法者,依據民主與法制程序修法廢除死刑。翁曉玲呼籲憲法法庭,尊重民意、立法權,死刑宜慎、不宜廢除。
▼▼▼ 國民黨團召開「死刑存廢? 人民作主!」記者會 完整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