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市黃姓男子今年2月搶走刮刮樂攤商的彩券,事後還跑去兌獎,不過還來不及花用就被逮捕。經過調查後才知道,原來黃男欠下了2萬7,000元的罰單,因為無力支付,才去搶刮刮樂來試試手氣,沒想到只中1,800元,錢也還沒花出去就被捕,如今被依照搶奪罪嫌起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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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黃男過年前因為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分別被開罰,年後跑去監理站查詢罰單,才知道2張罰單的金額高達2萬7,000元,因為無力支付,只能摸摸鼻子離開。
黃男在返程的途中,看見了販售彩券的攤商阿嬤,於是上前購買2張100元的刮刮樂,打算拚一波翻身,豈料沒有中獎,還把200元本金賠了進去。
豈料,黃男思考了一陣子,竟上前搶走彩券阿嬤桌上的刮刮樂,接著快步逃離,為了避免被捕,甚至還躲進巷子裡脫外套,接著搭乘計程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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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完搶來的刮刮樂,黃男一共中了1,800元,不過跑去附近的彩券行兌獎,拿到獎金後還沒花用,就被警方循線逮捕。檢方複訊時,黃男對於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加上警方所提供的證據,犯罪事證明確,偵結後依照搶奪罪嫌將黃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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