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水煙酒吧老闆撿屍正妹「破處」 賠百萬二審獲判緩刑5年

▲▼示意圖,社會,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圖/123RF)

▲正妹到酒吧喝酒卻被老闆帶到二樓性侵,更破掉自己的處女之身,憤而提告。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某酒吧老闆鄭姓男子,2022年11月間清晨打烊後,見到年約20多歲的正妹小錦(化名)酒醉坐在酒吧外,竟將小錦帶上2樓,接吻、口交,正打算進入時,小錦卻極力反抗,但鄭男仍性侵得逞。小錦不滿自己預備留給男友的「處女之身」糟破,憤而提告。一審將鄭男判刑2年,上訴二審後,鄭男賠償100萬元達成和解,高院最後仍判刑2年,但給予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須完成10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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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鄭男經營水煙酒吧多年,小有盛名。案發於2022年11月間,凌晨3點多,鄭男發現店門外附近有女子蹲坐在地。走近一看,是剛剛在店內與友人飲酒的小錦。鄭男心生歹念,將小錦攙扶回店內,帶上2樓的沙發區,並開始對她上下其手,更脫下褲子讓小錦口交。

鄭男色慾薰心,此時更動手脫下小錦的褲子,打算進入;但沒想到小錦這時伸手推拒,連聲說不要,但最後仍遭鄭男性侵得逞。小錦回家後,發現下體有血,自己的處女之身遭破,一氣之下提告,鄭男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鄭男辯稱雙方情投意合,小錦當下也意識清楚,還先主動愛撫與口交,並無違反意願性侵。但小錦則說:「鄭男對我摟摟抱抱及摸胸部接吻這些事,我沒有明確拒絕,我喝醉了被吃點豆腐那就算了。但是我不能接受發生性關係,鄭男要插入時我有抗拒,我非常確定我有口頭跟他說不要,也有動手推他,但他還是插入。」

此外,法院也傳喚小錦的朋友,友人提到,小錦曾經向她說過在其他夜店中喝醉,幫男生口交,但對於性關係,「我之前也聽過小錦跟我講過滿多次,她很care她的第一次是要給男朋友,正式一點的不是一夜情。」一審法院因此雖然小錦可能主動幫鄭男口交,但性交部分確實違反小錦的意願,鄭男有罪,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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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鄭男賠償100萬元與小錦達成和解。高院最後仍認定鄭男有罪,判刑2年;但給予5年的自新機會,鄭男還須完成10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