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蔣萬安沒搞清狀況 黃珊珊曝7點脈絡:根本沒解106年柯合約問題

▲▼立委黃珊珊。(圖/記者袁茵攝)

▲立委黃珊珊。(圖/記者袁茵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針對台智光監視器案,台北市長蔣萬安25日宣布,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簽訂專案費率合約相關作業,但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質疑是轉移焦點,25日下午再貼出7點說明,強調每年都要重新議約,柯市府110年議價3M調降成2200元,蔣市府說現在已議價成2100元,那113年應可繼續議價,「根本沒解除106年合約問題」,顯然蔣萬安沒搞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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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25日於臉書向蔣市府喊話「請別再移轉焦點」,北市府應該先說清楚為何配合議會全用3M費率,讓預算從4.6億暴增九千萬到5.5億,才讓有心人上下其手?

黃珊珊也貼出7點說明,第一,台北市政府在郝龍斌時代簽下台智光25年長約,並且享有優先權;第二,台北市政府各單位每年都必須與台智光重新議約,議會每年都會審查預算,所以只能一年一約;第三,民國106、107、108年沒有3M需求,到109年才議價3M為2280元,110年再議價3M調降為2200元,「就是這樣來的,而北市府又說已經議價為2100,113年北市府當然可以繼續議價呀!根本沒有解除106年柯市府合約的問題!」

黃珊珊指出,第四,109年議價,當時2M月租1680元、4M月租3040元,所以3M議價2280元應屬合理;第五,106年的合約當年度就執行完畢,根本沒有解不解約的問題,「蔣市長顯然沒搞清楚狀況!」

黃珊珊說,第六,這個案件從來就不是費率問題,因為相同的費率,隔年蔣市府編的預算整整高出9000萬才是問題,因為蔣市府顯然完全配合議會要求全部都改採3M,完全無視柯市府的警告、更沒有盡責把關,更讓人上下其手;第七,要解約只是想轉移焦點罷了,「蔣市長應該要解除郝龍斌簽的原始合約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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