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楠梓區某大樓15樓18日晚間出現火光,住戶嚇壞以為發生火災,趕緊通報警消,但到場後才發現不是火警。經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涉嫌在頂樓點燃信號棒,後續通知他到案說明,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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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晚間8點多,有住戶報案大樓頂樓疑似發生火警,但警消到場確認發現並非火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是42歲曹姓男住戶跑上大樓頂樓點燃信號棒。
由於曹男無正當理由點燃信號棒,警方為保護公眾安全以及安寧秩序,通知曹男到案說明,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橋頭地方法院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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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曹男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