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兒福社工上銬爭議 「戒具外露」偵查隊長處分申誡1次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發生1歲大男童凱凱(化名)由兒福團體轉介交給劉姓保母托育,卻遭殘忍凌虐,警方12日前往兒福聯盟搜索,並帶走陳姓女社工,但移送過程卻被質疑上銬違反比例原則;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13日出面說明,陳姓社工依照法規上戒具,至於懲處方面則是因戒具外露,導致帶隊偵查隊長處分申誡一次。

▲北市警局長出面解釋依法上銬沒問題,但暴露戒具部分處分偵查隊長申誡。(圖/記者呂佳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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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23年9月間,年僅1歲多的男童凱凱,由兒童福利聯盟委託簽約的劉姓保母姊妹代為照顧,托育期間不但被毆打凌虐、逼吃餿水,還反綁成木乃伊睡覺,還把凱凱對半折後塞入水桶,惡保母甚至還拍照與妹妹分享施暴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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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凱凱昏迷倒地,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2人遭逮捕並在移送後收押,檢警後續在12日持拘票、搜索票前往兒福聯盟搜索,並通知休假的陳姓女社工返回聯盟接受調查,警方將陳姓社工移送地檢署時,依規定讓陳女上手銬,但遭外界質疑有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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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表示,完全是依法執行職務,依照地檢署核發的搜索票、拘票進行相關偵查作業,所以依法上銬並沒有問題,但因為陳姓社工當時移送地檢署,被媒體拍攝到手銬外露,所以才會依照規定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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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興指出,使用戒具不當部分,在於陳姓社工移送地檢署接受複訊,被媒體拍攝到有上銬到畫面,確實在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使用戒具時,除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必要之程度之,另應注意之第2項「必免公然暴露使用之戒具」,所以依規定處份偵查隊長申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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