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五億高中生案今日針對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再度開庭,審判長今日針對去年5月4日當天早上,夏男跟賴小弟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監視器畫面勘驗。可見當天9點21分2人步入所內抽取號碼牌,直到9點48分完成手續離開,賴小弟有大量時間抓頭,且僅穿著短袖短褲及拖鞋,與結婚的隆重背道而馳。而夏男也針對勘驗筆錄用詞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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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林依蓉今日勘驗戶政事務所內監視器影像,拍下去年5月4日9點18分左右,夏男與賴小弟出現在監視器畫面中,先是在門口徘徊,9點21分進入抽取號碼牌,賴小弟四處張望,夏男拿著後背包,兩人時不時交談。
約等待3分鐘後,9點24分夏男跟賴小弟走到第14號櫃檯辦理,夏男從包包中拿出數張文件,賴小弟再數次抓頭,夏男有一度輕拍賴小弟肩背。直到9點44分由戶政人員完成相關手續,由賴小弟拿取叫號機,還一度掉到地上,趕緊拾起,2人一同到旁邊等候區等待,期間時不時走動徘徊,9點48分領取身分證,完成結婚手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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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男對勘驗影像登載筆錄內容有提出疑問,也不時向律師討論。其中,夏男與辯護律師認為,原筆錄內容為甲男(即夏男)向乙男(即賴小弟)說話」,並非甲男單方面對乙男說話,而是雙方「狀似交談」,此意見審判長、檢方均同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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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審判長詢問夏男在事發當天有拿起黑色不明物,是否為手機?夏男回,「去年5月4日的事情,今天3月4日問我,我也不知道」;另詢問提供完申請資料後,賴小弟手上是否拿「叫號機」?夏男回答「是,至始至終都是他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