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被破門他「下面光溜溜」 老闆瞎扯:加500元是刮痧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姓男子是某養生館的負責人,警方去年11月間持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抓包下半身光溜溜的男客A,還找出潤滑液等其他證物。雖然林男辯稱店內加價500元的服務是刮痧,不是半套性交易,但並未獲得宜蘭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桃園市某色情按摩館越女提供「打手槍」服務遇臨檢,陳姓負責人被判刑2個月。(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林男堅稱按摩加價只是刮痧,沒有媒介店內小姐提供性交易。(示意圖/CFP,非本案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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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男客A去年10月底前往林男經營的養生館消費,並與一名小姐約定指壓按摩及半套性交易,每次指壓按摩價格為70分鐘1300元,半套性交易價格為500元,林男可以從中抽取600元報酬;警方在同年11月間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查扣潤滑劑、疑似有精斑的床單等證物,還抓包上身赤裸、內褲已脫至膝蓋處的男客A。

林男到案之後否認媒介店內小姐為客人提供半套性交易服務,辯稱加價500元是刮痧,與性交易無關,他都有叫小姐們簽立切結書。

不過,男客A指證的情節都與現場證據相符,還有錄影畫面、LINE對話內容翻拍照片等證據,檢方認為林男的說詞只是卸責之詞,訊後還是依法將他起訴。

宜蘭地院法官認為,林男的行為已經影響到社會風氣,考量到他犯後仍矢口否認犯行,最終依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猥褻之行為,而容留以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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