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施放爆竹煙火 台東環保局呼籲遵守管制規定

▲春節放爆竹煙火,台東環保局呼籲遵守管制規定 。(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春節放爆竹煙火,台東環保局呼籲遵守管制規定。(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農曆新年家人團聚,民眾常會施放爆竹煙火慶祝及營造過年熱鬧的氣氛,但如果在夜間睡眠時段施放爆竹煙火,產生的噪音將干擾他人生活安寧與作息,依據台東縣政府公告規定,晚上11時至隔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違規者依噪音管制法可罰款3,000元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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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環保局指出,爆竹煙火施放的聲音為不連續、不易量測,雖無法以噪音標準管制,但為避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台東縣公告規定晚上11時至隔日上午7時不得施放爆竹煙火,請民眾注意,並應遵守消防機關等單位的規定,尊重他人,也避免違規受罰;另外施放後的炮屑、盒子亦應自行清理交給清潔隊清運,避免造成髒亂。

台東縣環保局呼籲,讓春節少一點噪音,多一點溫馨,環保局受理環境公害陳情,全年無休、24小時受理,如遇有噪音妨害安寧情事,請撥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221999報案,或可透過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https://ww3.moenv.gov.tw)、手機APP下載「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