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傑/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張姓男子(33歲)在超商內偷竊商品,店員發現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調閱監視鎖定嫌犯,張嫌到案後坦承犯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調查,張男沒有固定工作,平日在住家附近閒晃,餓了就走進超商,趁店員不注意以外套作為掩護,隨手偷竊商品(餅乾及麵包),隨後若無其事離去,事後超商店員清點商品時發現物品短少,調閱監視器發現遭人行竊,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掌握男子身份,並將其查緝到案,全案依竊盜罪函請偵辦。警方提醒,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