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提案「廢除兩段式轉彎」 交通部回應:因地制宜評估

▲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南路與中華路口,中華路口號誌燈桿上確置有「機車兩段式左轉」圖示,但因設置在路口中間汽車道上方,需從較遠處機車族才會注意到該圖式。(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因路口和車流特性不同,交通部認為兩段式左轉應因地制宜由地方政府規劃。(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一般道路內側禁行機車、兩段式轉彎及考照制度改革」,有5895人附議,交通部今回應,考量路口道路幾何及車流差異,應給予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不宜全面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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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說明,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定,機車行駛車道,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在無標誌或標線者,方依通則性規定行駛,而有關機車是否兩段式左轉,係為機車行駛車道之安全配套。

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以標誌標線管理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直接左轉,交通部表示,交部也在112年5月4日檢送「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予各縣市政府,供各地方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檢討車道使用規劃,如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例如大於每小時170輛,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之左轉方式,以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的一致性。

交通部強調,考量路口幾何和車流特定差異,將給予地方政府道路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並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此外,公路局將持續檢討精進機車駕駛人考領駕駛執照前、中、後之管理制度。

▲台南市部分路口不強制兩段式左轉。(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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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關民眾建議考照制度改革事項,交通部表示,公路局自108年推動機車駕駛訓練計畫,補助及鼓勵民眾透過完整駕駛訓練後再申請考驗取得駕照,增加場內模擬教案訓練包含煞車、變換車道、路上遇障礙物反應等實際道路駕駛所需之應變,經統計至111年經機車駕訓可降低違規風險(56%)及肇事風險(35%),顯見駕駛訓練有成效。

交通部表示,公路局今年將持續推動辦理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計畫及道路訓練等措施,並將針對法規新制、重要觀念適時檢討調整考驗內容,持續檢討精進機車駕駛人訓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