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台灣壓榨勞工的情形層出不窮,一名從事保全工作的網友,最近就收到公司通知,要求員工在春節期間不得排休,1-2月份也不能離職。這份公告讓不少人傻眼,直呼「凌駕於勞基法之上耶」、「還有停止離職申請這事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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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在「爆廢公社二館」PO出照片,只見一間保全公司日前發出公告,規定在春節期間,正班人員不得排休,若有排休,則要將委員會發的紅包給代班人員;至於除夕到初二值班者,每日加發500元津貼。
另外,公告上也提到,若督導幹部巡視案場時,發現同仁未依規定穿著公司制服,第一次停發制服津貼500元,之後每次罰500元,得連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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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大票網友直言,該公司已違反勞基法,直言「停止離職申請?想違法?而且春節上班,薪資應該要加倍,如果只有多納500津貼,也是違法」、「難怪要停止離職申請,不然人都跑光誰來做」、「人力不夠就想辦法留人,而不是禁止離職這種天才想法」、「直接把犯罪證據貼出來,真的是天才」、「檢舉啊」、「什麼鬼爛東西」。
另外,也有內行表示,「保全公司在勞基法中有列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在工時及休假有不同其他行業的規定,但『禁止離職』這一點肯定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