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13個客運包機航點 開放春節前後各10天都可申請

▲桃園機場,桃園國際機場,中秋連假前人潮,機場。(圖/記者彭懷玉攝)

▲即日起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依程序申請於春節前後各10日飛航13個航點之客運包機。(圖/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交通部民航局表示,考量春節係重要傳統節日及春節期間民眾之返鄉旅運需求,即日起航空公司可於獲配航權額度內,依程序申請於春節前後各10日飛航13個航點之客運包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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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表示,目前得申請飛航包機之13個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等。

民航局考量春節期間民眾返鄉之需求,開放亦可於春節前後各10日(113年1月31日-2月20日)飛航客運包機,業者應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於起飛前10工作日檢附包機申請書及包機合約副本等,報請本局核准後飛航。

至於15個兩岸定期客運航點目前於春節期間尚有運能可供利用,業者並可視市場需求適時放大機型或在其獲配航權班次容量下增加載客航班。


關鍵字: 兩岸, 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