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芒果園藏賭場!48賭客遭逮 11人辯「看熱鬧」圍觀判無罪

▲屏東縣警方在內埔鄉隘寮段內芒果園查獲賭場             。(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屏東縣警方2021年在內埔鄉隘寮段內芒果園查獲賭場 。(資料照/民眾提供,以下同)

記者吳佩蓁/高雄報導

屏東縣警方2021年在內埔鄉隘寮段內一處芒果園破獲大型賭場,逮捕48名正在帳棚下聚賭的賭客,並查扣天九紙牌、骰子、計時器等賭具及93萬5700元賭資等證物,依賭博罪嫌移送法辦,但其中11名賭客堅稱自己只是圍觀,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11人罪證不足,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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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方2021年11月2日15時30分在內埔鄉隘寮段內一處芒果園,查獲許男主持的天九牌職業賭場,逮捕現場賭客48人,並查扣天九紙牌、骰子、計時器等賭具及賭資93萬5,700元等證物,全案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一審37名賭客被判有罪,但廖姓賭客等11人主張自己是要買樹、看盆栽、找人借錢,並未參與賭博,檢方也無法提出積極證據,法院以罪證不足,判廖男等11人無罪。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認為該賭場位置偏僻,荒郊野外,也沒有門牌號碼可尋,若非職業賭客,很難知道該處有天九牌賭場,且廖姓賭客等人是警方查緝這類賭場的常客,天九牌只需要1分鐘即可決定輸贏殺賠,警方執行任務的前置時間已足夠讓在場賭客下注輸贏多次,認為這11人不可能只是剛到現場或是在場觀望看熱鬧而已。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廖姓賭客等11人在一審、二審庭審時均否認有賭博,其他賭客也無人指證他們有參與賭博,再者警方並未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查扣這11人的現金,因此無從確認他們正在賭博或已經賭完,檢方又查無積極證據,最終判廖姓賭客等11人無罪,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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