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馬姓男子喝酒後開車,載老婆跟小孩回家,遇到警方攔檢點,一度假意配合,又突然緊催油門加速逃逸,完全不顧車上還有老婆小孩,不過警方最後還是根據車牌,依法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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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0時40分,警方在三民區光武路與光富路口設臨檢站,對來往汽機車執行酒駕例行盤檢,這時候有一名男駕駛搭載妻子、小孩行經路檢點,員警初步以簡易酒精檢測器測試,有發出「嗶」的一聲顯示,疑似有酒精反應,員警進一步要求男子熄火停車進行酒測時,警方詢問男子是否喝酒,他竟指向旁邊疑似是妻子的女子,表示是對方喝酒,下一秒,男子為規避警方稽查,不顧車內妻子與小孩安危,猛踩油門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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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車牌時確認駕駛為36歲的馬姓男子,拒檢逃逸,經路檢點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第4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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