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納「慢車」1年!全台無行駛路段 民眾「買個寂寞」喊賣

▲▼Beam共享滑板車進駐台大校園。(圖/記者許展溢攝)

▲共享電動滑板車進駐校園。(圖/資料照片)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環保及城市交通需求,電動滑板車在部分國家掀起新代步風潮,台灣2022年11月30日起將電動滑板車定義為慢車並納管,滿14歲才能騎乘,且僅能依地方政府公告路段時段行駛,否則最重罰3600元,不過上路1年來,全台各縣市竟無公告可行駛路段,有民眾買了1年半「只買了個寂寞」,還險被開罰,無奈打算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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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時常可見民眾在人行道或道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去年11月30日起,電動滑板車、獨輪車等電動個人行動器具正式納管,除了正式定義為「慢車」外,需年滿14歲才能騎乘,未滿14歲騎乘可罰600到1200元。

此外,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自行決定是否開放以及開放行駛路段,若評估當地交通環境許可,可公告某些自行車道、路段和時段開放電動滑板車行駛,若沒有公告可行駛路段,則代表皆不得上路和行駛,違規上路可罰1200到3600元。

不過不少民眾並不知道電動滑板車僅能行駛公告路段,且電動滑板車每年銷售量還接近萬台,推估目前台灣已有超過10多萬輛電動滑板車。

一名基隆民眾陳小姐11月下旬騎乘電動滑板車出去買菜,當時停在路口等紅綠燈時,一名員警突然走向她,且一開口就要對她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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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騎電動滑板車險遭罰,感嘆警方不抓路旁違停車輛卻打算取締在停等紅綠燈的她。(圖/陳小姐提供)

陳小姐說,她是去年4月就已經購買電動滑板車,並不知道後來禁止上路,也因此警察要對她開單時讓她很傻眼,當時她停在路邊,即便是騎乘時速度也不快,但滿街都是汽機車違停,警方不取締違停卻對在路旁等紅綠燈的她打算開單。

陳小姐無奈表示,日本和國外有些國家已經開放電動滑板車上路,台灣可以買得到但卻不能騎上路,因此她已經打算要把電動滑板車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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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則表示,中央的法令已有規定,將電動滑板車納為慢車管理,並放寬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各道路主管機關可以依照不同路段條件考量公告開放行駛,已有可以開放的法規依據,適當地點則由地方政府考量規劃。

不過根據檢視,即便中央法令已經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公告電動滑板車可行駛路段、時段,但實施已滿1年,迄今全台各縣市政府竟無公告電動滑板車可行駛路段,等於只能在私人場域例如學校、科學園區、工廠、飯店場域、公園等非道路用地才能使用。

▲電動滑板車僅能行駛地方政府公告路段,若無開放路段,僅能在校園等私人場域使用。(圖/資料照)

事實上共享電動滑板車盛行的法國巴黎因事故增加,今年發起公投決定共享電動滑板車去留,結果近9成投票支持廢除,9月起已正式禁止;義大利也因電動滑板車違停、違規和車禍頻傳,祭出註冊牌照、強制保險和配戴安全帽等管理規定。日本也開放電動滑板車上路,但有年齡、車牌註冊、保險和行駛速度等規定。

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表示,電動滑板車確實看起來已成全世界趨勢,為年輕人喜愛代步工具,但因台灣地狹人稠、道路面積有限,電動滑板車定義為慢車,範圍太廣,若開放慢車道與其他汽機車混合車流行駛,風險和危險性高,也因此地方政府會非常謹慎。

李克聰建議,中央可以更明確和清楚定義電動滑板車,譬如比照自行車,可以行駛自行車道等,應該要有更完整的評估,否則地方政府為了避免事故發生,可能寧可就不去碰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