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媽痛訴「強姦判罰標準如此可笑」! 爆證人被逼供:我不服

記者李湘文/綜合報導

男星吳亦凡因涉及強姦、聚眾淫亂罪,一審宣判刑期13年附加驅逐出境,他不服提起上訴,但24日二審結果仍維持原判。在判決公布後,微博上傳出一封疑為吳亦凡媽媽寫的信,控訴調查過程「嚴重逼供、誘供」,無法服從判決,還是要繼續為兒子申訴。

▲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淫亂罪,二審維持原判。(圖/翻攝自Facebook/Kris Wu)

▲吳亦凡涉強姦、聚眾淫亂罪,二審維持原判。(圖/翻攝自Facebook/Kris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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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媽媽在信中指出,這個案件共有3個「受害人」,除了大眾知道的都美竹之外,另外兩位女性也都是20多歲的成年人,「均沒有報警行為,沒有任何物證,只有口供,三名女性均在發生性行為後有向他人炫耀的行為,並且均與吳亦凡在後續有良好的聯繫;其中,還有一名女性和我兒子談了兩個月戀愛,我兒子為她包了一座島,共處一個星期,因為我不同意女性的藝人身分所以分手。」

吳媽媽還爆料,這三位女性跟經紀人接受調查時,都遭遇嚴重的被逼供、誘供現象,「其中,一位受害人被提審五次,每次長達十幾個小時,拍桌子,辱罵,怒吼,女孩說不告,覺得是成年人之間的你情我願,覺得沒有被傷害,在所有招數盡用的情況下,女孩哭哭啼啼地改口被強姦。」她最近還得知,那位跟吳亦凡談戀愛的女生原本願意出庭作證,也寫了信給法院,但最後仍未被採信。

▲都美竹在2021年跳出爆料吳亦凡。(圖/翻攝自微博/都美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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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媽媽表示,雖然孩子有做錯的地方,「但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她還指出,原本負責這個案件的人員因為嚴重違紀,在今年遭到懲處,「我孩子的案件是否也存在違紀現象?如果存在,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她憤怒表示:「我們對強姦案的判罰標準如此簡單可笑嗎?醉駕還需要檢測酒精度,而一個可以毀掉人一生的強姦罪全憑女方口供定罪,我不服。」

為此,吳媽媽強調會繼續想辦法替兒子平反:「我相信中國法律,即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為兒子申訴。」不過,這封信剛在微博發表不久,就疑似遭到平台出手封鎖,網友不管使用圖片、文字方式轉發,都會馬上被刪除或無法顯示。有人質疑「都能判刑了肯定是證據充分啊」、「對聚眾淫亂這四個大字隻字不提」;但也有人認為無論真相如何,家屬為孩子說話的權利都不該被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