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關13年親人聽宣判!法院二審曝新事實「聚眾淫亂首要分子」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加拿大籍男星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罪二審結果24日宣判,結果維持一審原判刑期13年與驅逐出境,裁定上訴駁回。他的親人以及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出席旁聽審理宣判,且更被法院直指「聚眾淫亂首要分子」。

▲▼吳亦凡案二審開庭。(圖/翻攝自微博)

▲吳亦凡案二審維持一審13年原判。(圖/翻攝自微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上訴一案公開宣判,法院審理認為,吳亦凡聚眾淫亂是首要分子,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什麼是「首要分子」?根據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湯弘解讀:「在多人的犯罪中,起組織和領導作用的人,一般為首要分子。」吳亦凡行為構成聚眾淫亂罪,因此依法並罰。

▲法院指吳亦凡「聚眾淫亂是首要分子」。(圖/CFP)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吳亦凡違背婦女意志,利用被害人醉酒並與其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原判認定吳亦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二審法院仍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