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網購上館子全以為民服務費報銷 前南投消保官涉貪3.8萬遭起訴

▲南投縣府消保官許麗貞(左)涉貪遭檢方提起公訴。(圖/翻攝自竹科大小事臉書)

▲南投縣府消保官許麗貞(左)涉貪遭檢方提起公訴。(圖/翻攝自竹科大小事臉書)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縣前資深消保官許麗貞過去涉嫌不實核銷每月5400元的「為民服務費」,用於團購漁產禮盒、網購擴香產品,甚至多次和家人到餐廳用餐的花費,累計貪汙3萬8000餘元;南投地檢署於今年2月進行搜索調查、許麗貞獲交保,日前檢方偵結,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將許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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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麗貞早自93年起即出任南投縣消保官,至今長達19年;廉政署接獲上述情資後,2月間首度傳喚偵訊許,許被以10萬元交保,檢方爾後再度傳喚縣府人員,發現許曾以訊息聯絡相關人士,懷疑她企圖串證或湮滅證據,承辦檢察官立刻指揮廉政署調查組,持拘票前往縣府拘提許,經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縣府隨即將她改調為簡任秘書。

起訴書指出,南投縣政府規定消保官每月有5400元額度的為民服務費,主要用於縣政推行業務;但許麗貞在2020年底邀集其他4名縣府職員向全國漁會團購漁產禮盒10盒,其中4盒歸許麗貞自用或贈送親友,她再向團購成員收費每份990元,再拿發票向縣府新聞行政處申請報銷。

起訴書寫明,許麗貞也曾數度於MOMO和蝦皮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2022年6月至10月5度與丈夫和女兒到瓦城、陶板屋、布飛娜等餐廳消費,甚至向縣府員工索取自己出國旅遊、不在國內時的發票,再如法炮製,以相關消費發票向縣政府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

檢方調查偵結後,認定許麗貞確認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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