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求復合竟潑汽油燒房子!害她終身不能曬太陽

▲▼日本疫情,日本病床,日本病房,日本醫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單親媽遭恐怖情人縱火,終身都不能曬太陽。此為示意圖。(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2021年間發生一起大樓氣爆案件,已婚的黃姓外送員與單親媽媽小恩(化名)不倫,小恩雖然想分手,但黃男不願意,持汽油闖進小恩家中,潑油縱火,發生氣爆。小恩最後撿回一命,但全身嚴重傷燙傷,須穿著彈力衣「終身不能曬太陽」。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黃男重判有期徒刑9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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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已婚、育有子女、擔任倉庫管理、外送員的黃男,2018年間與帶著兒子獨立生活的小恩發生不倫。2021年間,小恩打算分手,當年9月初,黃男就闖入小恩家中,在小恩床上放了一桶酒精,威脅小恩。警消人員到場後,黃男躲藏起來,之後他趁警消離開後,又闖進小恩家中發生拉扯,小恩因此提出傷害告訴,並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

但隔了一週,黃男又再度闖入小恩住處中,這次他帶了兩大桶汽油,逼迫小恩復合。小恩虛與委蛇,最後趁機請求朋友報警;黃男發現後暴怒,將兩大桶汽油四處潑灑在小恩家中,最後以打火機點燃。房屋立刻發生氣爆,陷入火海,黃男痛苦的跳出窗外,至於小恩則被嚴重燒傷。2人都被送加護病房急救,都撿回一命。不過小恩全身有80%燒燙傷,造成生活上極大的痛苦。檢方依照「殺人未遂罪」對黃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否認犯罪,辯稱是要自焚,並無殺害小恩的意思。但法院認為,若黃男是自焚,不需要在房屋四處潑灑汽油,顯見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成立殺人罪。

另外法院也詢問小恩傷後的狀況,小恩當庭供稱:「燒傷皮膚攣縮造成全身發麻,每個彎曲展開的肢體動作,皮膚就像撕裂般疼痛,終身不能曬太陽,夏天只能從頭包到腳,無法散熱排汗,全身就像有火在燒,完全無法有戶外活動,白天不敢外出,只能躲在室內、疤痕遍布全身,不斷的開刀,週而復始照顧傷口及漫長復建期的辛苦,喪失外在自信心,完全不想出門,失去房子車子、失去原本應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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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黃男犯罪行為嚴重侵害小恩的生活,因此一二審均重判有期徒刑9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