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外交部今年5月透過臉書分享外交部長吳釗燮接受外媒專訪的談話,然而卻有民眾留言「必需將吳釗燮全家老小全部滅門殆盡,1個活口都不能留,以免禍害台灣」,且同個帳號留言9次之多。台南地檢署偵辦後,查出該帳號使用者是張姓台商,依恐嚇罪嫌將他起訴,但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證據不足,判張男無罪。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釗燮去年7月15日接受「法國國家電視台」紀錄片導演Wandrille Lanos訪問,訪談內容於今年5月7日在「法國電視五台(France 5)」紀錄片《台灣:禁忌之國(Taïwan: nation interdite)》中播出,吳釗燮在訪談時警示,台海如發生戰事,對全球經濟衝擊將比俄烏戰爭更為嚴重。
然而,外交部官方粉絲專頁貼出分享文章後,卻出現大量負面留言湧入的狀況,甚至有民眾9度留言「必需將吳釗燮全家老小全部滅門殆盡,1個活口都不能留,以免禍害台灣」等語。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調查局資安工作站接獲外交部告發後,報請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調今年5月間搜索張姓男子位於台南市住處,並傳喚他到案說明,扣得張男使用的手機及筆記型電腦,經調查局進行數位鑑識完成獲取相關事證。
張男因涉案重大,遭限制出境、出海,他以帶兩名未成年子女暑期遊學為由,聲請解除限制處分,並表示願意提出相當擔保金。但法院認為,該留言出自吳男筆電,帳號所連結的手機號碼也是張男的,且張男將筆電放在家中,若不是他做的,極可能是和他關係密切的共犯做的,張男涉嫌重大,有勾串、隱匿或湮滅相關證據,甚至出境後不返國之虞,駁回他聲請,張也遭檢方起訴。
全案審理時,張男律師指出,鑑識報告充斥製作公務員的主觀臆測,說登入IP均為張男家中或者手機的IP位置,但調查報告顯示,臉書登入IP就有4組不同IP。另外張男的帳號於今年5月10日18時7分起在貼文下留言,但查無相關IP登入位置,無法證明是張男所為,不排除遭人盜用。
張男則辯稱,他當天下午5點半就去接小孩下課,然後去買晚餐和飲料給小孩,接著和朋友在外餐敘,有3張發票分別為18時23分、18時34分、20時35分為證,不可能在家使用筆電。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檢視通聯紀錄,根據手機基地台位置顯示,留言出現時張男確實不在家,也未有使用手機登入臉書的記錄。另外,檢方雖認為張男在當晚20時許,曾查詢蔡英文臉書,並觀看一則「加強維安留言恐嚇吳釗燮採法律紅線?」影片,而後又刪除觀看紀錄,但無法提出張男有刪除紀錄的證據,或證明他有犯罪嫌疑。
法官指出,張男雖於案發後第3日,多次查詢外交部、蔡英文、行政院、總統府、賴清德臉書紀錄,但「既然臉書是民眾都可登入瀏覽,如果張男登入瀏覽就是犯罪,其他登入瀏覽的民眾豈不是有共犯嫌疑?」認定證據不足,判張男無罪。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