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女葬身刺青店!父曝19歲男縱火動機「疑串門子被趕走」:太可惡

記者陳崑福、黃資真/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19歲許姓男子29日凌晨前往民享路上的刺青店縱火,釀成28歲陳姓妻子身亡、30歲黃姓丈夫重傷的悲劇,據陳女父親所說,刺青店員工提到許男平時會到店裡待著或睡覺,但情緒一直都不太穩定,懷疑是被夫妻倆趕走後,挾怨報復。

▲事發刺青店被燒的宛如廢墟。(圖/民眾提供,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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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一間由夫妻倆經營的刺青店,在29日凌晨4時許付之一炬,其中陳女不幸葬身火窟,黃男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人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縱火的19歲許姓顧客則是在犯案後跑回住處睡大頭覺,同日下午遭警方逮捕,帶回警局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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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陳女父親在案發隔天重回事發現場,看著刺青店變成女兒葬身之處,心裡滿是無奈,陳父沉痛透露,聽員工說許男有時會來店裡串門子或睡覺,但精神疑似不正常,個性很衝動,後來夫妻倆覺得許男時常賴在這裡,已造成他人不便,曾趕走他拒絕往來,懷疑因此心生怨恨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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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父語帶憤怒表示,如今大火帶走女兒的命,女婿也還在加護病房,但他最近才準備要去參加刺青比賽,「如果女婿也出事,他難道要負責嗎?」,氣炸怒轟嫌犯「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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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刺青店旁的劉姓鄰居也傻眼表示,不曉得許男與夫妻兩人有多大的仇恨,需要縱火報復,「這明顯就是不給人家活啊,還好我們家前面沒擺瓦斯桶,否則一發不可收拾」,從犯案時間點跟手法來看,許男根本是個聰明人。

律師程耀樑解釋,許男對店家縱火已涉犯刑法第143條放火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可到無期徒刑,如有殺人意圖,更可能以殺人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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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父親怒轟許姓嫌犯「太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