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一名孫姓重機騎士18日騎著Honda絕版「黑鳥」CBR1100XX,行經台中市五權五街時,將車輛停進一處「已經有汽車在內」的停車格與黃線縫隙,結果該汽車駕駛張男準備離開時,倒車撞倒重機,之後便肇逃離開。孫男牽車時見一張紙條提醒,才成功追到對方。不過,對於孫男停放方式、張男肇逃,警方都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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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男所騎乘的大型重機Honda CBR1100XX是2年前購入,該車為2006年版本,尚須20萬元,新車價約落在60萬左右。孫男稱,18日是從台北南下台中,準備到琴房練習鋼琴,當天下午行經西區五權五街時,發現路邊一處停車格的汽車後方還有小空隙,決定將車停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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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追問,如此停法不就造成該汽車難以駛離、並且違規?孫男則認為,該車前方的空間足以使離,此外,是為了節省停車空間,否則一台重機停一個超大停車格「很浪費」,後來是經警方告知才知道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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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男還原當時狀況,返回現場後,發現愛車是立側柱,但是車殼有多處受損,發現車上多了一張好心人提供的紙條,上頭寫著「你的愛車好像被一台車牌「XXXX-XX」的白色車撞倒了。」孫男才得知原來是遇上肇事逃逸,也很感謝該名好心人,讓他好像撿到救命浮木。
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並利用車牌追人,找到肇事的47歲張男,張男在今日15時許到交通分隊說明,坦言此事,並將車輛提供給警方拍照,找到汽車上也有撞損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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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男認為,當下如果對方不要肇逃,至少能加速處理速度,但是也坦言自己違規停車,同樣有錯。如今絕版重機受損,車損光是油箱蓋就可能要5萬元、側邊花損也要將近5000元,還不含工錢。
第一警分局指出,張男倒車未注意其他人車,依道交條例第50條,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肇事逃逸部分,依道交條例第62條,可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孫男違規停車,依道交條例第56條可處900元罰鍰。
警方呼籲,如駕車不慎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皆應撥打110報案,切勿逕自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