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局苗栗分局長吳梅花日前被調任警政署保一總隊秘書,有人為她叫屈並質疑「政治介入」,還有警眷上網替她抱屈;縣長劉政鴻強調,吳梅花因春節期間交通疏導、群眾事件處理等問題,相關業務無法配合首長,因此才建議中央撤換,「與政治完全無關!」吳梅花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說,她不太方便說明什麼,非常感謝外界的關心,過去她一直很努力,將來也會繼續努力。
不過,也有人表示「下台的真正原因,當局不要再騙人啦!」,其實跟交通沒有直接關係,「內行的」知道是跟大埔阿媽自殺後幾個老人家到縣府抗議,舉牌兩次被迫移送地檢偵辦不起訴,以及跟總統選舉集會申請太守法有關。而這樣的說法,有人表示很「吻合」,還明白的說,某候選人在100年9月23日苗栗縣玉清宮與12月29日文山聖帝廟舉辦兩場造勢,民眾那麼多,可是竟在室內演講,「吳分局長你也太大膽了,竟然敢不準(准)室外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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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就制度面進行批判,認為這起人事異動是「政治凌駕制度」,因為「警察之所以能堅持行政中立就是因為警政人事一條鞭,但冷眼旁觀所謂警政人事一條鞭,僅是警政署掌控全國警政人事的手段而已,碰到地方警政主官管與民代或行政首長有所誤解時,警政署仍選擇屈服政客犧牲所屬。」也有人贊同的說,「只要警察權沒回歸中央,警察就只有挨打的份,地方首長掌握給錢的權力,那位局長敢得罪,警察工作就是狹縫中求生存而已。」
劉政鴻還指出,通霄鎮四庄媽回鑾,有一萬多人參與「吃飯擔」,吳梅花時任通霄警分局長,沒派員警指揮交通,結果一團亂;由於苗栗縣要推動成為觀光大縣,幾次活動卻大塞車,民眾罵翻天,所以這次異動完全與政治無關,單純是對方在分局長的業務上無法配合行政首長。警政署則表示,因苗栗縣警局考核指吳梅花不適任分局長,警政署尊重縣警局建議而調整人事。
劉政鴻所指的舉牌事件,是苗栗縣99年6月發生竹南大埔怪手毀田事件,「大埔阿嬤」朱馮敏(大埔案自救會成員朱樹的妻子)後來喝除草劑自殺,引發媒體矚目,71歲的蔡榮治等4男2女在參加朱馮敏的公祭後,轉往劉政鴻宅前撒冥紙抗議,遭劉告公然侮辱;苗栗地檢署傳6位老人家,他們出庭前先到縣府拉布條,抗議劉政鴻控告他們;率員警到場維持秩序的吳梅花,只有舉牌兩次要求解散,劉政鴻不滿她未舉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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