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7日有一名騎士,左手拎著行李箱、右手催油門,轉彎也不忘打方向燈,頂著綿綿細雨騎乘,驚險場面讓人捏了把冷汗。警方查看影片後,認定該名騎士違反道交條例,可處600元罰鍰,若行李箱跌落,害人受傷,更可能吃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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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馬戲團神技」的場面發生在7日18時許,台中市北區漢口路三段,一名男騎士載運行李箱,疑似因腳踏墊空間擺放不下,只好用左手拿著,另一隻手催油門,停等紅燈時也將行李箱放下,轉彎還不忘要打方向燈,目擊民眾看見危險行為,將影片投訴給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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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第二警分局看過影片後指出,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不得超伸,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該名騎士駕駛行為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依法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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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局呼籲,機車附載物品應確實遵守規定,不可便宜行事,貪圖一時方便,一不小心就會發生自摔意外,還可能波及無辜,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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