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業注意!強化產品源頭及追溯管理  「業者平台」非登不可

▲▼需要協助之業者也可至花蓮縣衛生局 臨櫃辦理登錄或更新作業。(圖/花蓮衛生局提供,下同)

▲▼需要協助之業者也可至花蓮縣衛生局 臨櫃辦理登錄或更新作業。(圖/花蓮衛生局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為強化產品源頭及追溯管理,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包括食品添加物業者、食品、食品容器具包裝與食品用洗潔劑製造加工業者、餐飲業者、輸入、輸出業者及販售業者、物流業,應完成登錄始得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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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衛生局表示,如未依規定辦理登錄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呼籲尚未登錄的業者,請盡速上網登錄申報。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衛生局每年元月開始於衛生局大廳開設食品登錄服務窗口,協助無法自行上網登錄申報之業者完成登錄。另提供縣內中南區食品業者便捷服務, 7月12 日至8月25日,啟動「非登不可下鄉服務列車」,到各鄉鎮駐點服務辦理登錄,協助食品業者就近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確認作業。完成食品登錄之業者,依規應每年至登錄平台確認登錄內容,若發現登錄內容有誤,即應辦理變更,若已無從事食品相關業務,請填寫申請廢止聲明書。登錄不實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重新申請登錄。藉由食品業者之登錄整合,提升食品衛生安全之管理及落實源頭管理之宗旨。

▲▼提供縣內中南業者便捷服務, 啟動「非登不可下鄉服務列車」,就近協助登錄。
 
花蓮縣衛生局再次提醒所有食品業者應依法規完成登錄,食品業者們亦可於自家或公司透過電腦使用讀卡機,進入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網站連結】(https://fadenbook.fda.gov.tw/)。

若有業者需要協助,請攜帶使用原申請登錄時之電子憑證(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組織憑證卡及健保卡擇一),並先確認憑證密碼及憑證是否在使用期限內,於上班時間8:30~12:00及13:30~17:00至花蓮縣衛生局 (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臨櫃服務申請表辦理登錄確認或更新作業。
 
各公私立機關及消費者亦可進入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首頁,查詢食品業者是否登錄及其登錄字號,以做為採購及訂定買賣契約之參考,透過平台還可快速得知最新食品相關公告及宣導資訊;倘對登錄作業及平台之操作有任何疑問,請撥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系統操作暨登錄制度諮詢專線0809-080-209或花蓮縣衛生局食品服務電話(822695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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